各学校所办企业:
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教财司函〔2015〕30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资〔2014〕63号,要求结合我校产业工作实际,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所办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分工,周密安排,积极按时保质地组织编报范围内企业的决算报表填制工作,完成2014年度企业决算报表的汇总工作。
二、各学校所办企业要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并按软件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录入、审核、汇总(合并)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各学校所办企业报送2014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要求
(一)各学校所办企业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前,应将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与审计报告中相关报表的数据核对一致。
(二)各学校所办企业在决算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决算数据的分析工作,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撰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对本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决算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上报内容及上报时间
(一)上报内容
1、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封面、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3份;
3、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数据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版。
(二)上报时间
各学校所办企业请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到我处,其中纸制版文件需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国资处在收到《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光盘后,将及时交付各学校所办企业使用。在此之前,请各学校所办企业预先做好纸质材料。
联系人: 沈伟敏 郦 妍
联系电话:62224429 62233724
办公地点:干训楼526室
华东师范大学国资处
20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