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化企业: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资〔2014〕4号)和教财司函〔2014〕211号转发通知精神,做好我校201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2014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组织相关团队积极准备。
二、申报采取纸质文件申报与在线申报同时进行,要求各单位登陆财政部政府网站司局频道(http://wzb.mof.gov.cn/)注册,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其中主管部门填“教育部”。其中,申报出口奖励的单位登陆商务部文化贸易管理系统(http://fwmyzb.mofcom.gov.cn/),进入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申报系统填报。申报项目涉及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合同文本、付款凭证等,应按要求上传扫描件。每个项目的电子文件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图像清晰。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请申报单位务必于2014年5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干训楼527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员: 郦妍 沈伟敏;
联系电话:62233724 62224429。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