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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文化企业: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申报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办文资〔2013〕4号)和教财司函〔2013〕124号转发通知精神,做好我校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组织相关团队积极准备。

二、按照财政部规定要求在“2013年度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系统”(财政部政府网站司局频道(http://wzb.mof.gov.cn/)中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关资料。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请申报单位务必于2013年5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干训楼527室),逾期不再受理。

四、联系人员:刘婕;联系电话:62233724。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一三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