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2-23日,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兼房产管理办公室主任夏祥伟等一行2人,根据副校长孙真荣的指示,并受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叶军的委托,利用寒假时间前往东北大学、辽宁科技大学进行学习调研,这也是国有资产管理处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次学习调研活动。
1月22日,夏祥伟等一行首先来到辽宁科技大学进行学习调研,受到了辽宁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邢春山、副处长梁英顺等的热情欢迎和接待。辽宁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的同行们介绍了其工作的基本情况、公用房管理条例和实施细则,并重点介绍了其“分类管理、定额使用、超额收回、缺额调补”的公用房管理原则,还展示了其公用房管理和使用的信息化系统。同时,双方还针对高校公用房管理和服务的有关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1月23日,夏祥伟等一行接着来到东北大学开展学习调研,东北大学资产管理处王敏老师代表丁立新处长进行了热情接待。王敏老师介绍了东北大学资产管理处的工作基本情况以及其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和管理细则,并针对性地介绍了其“分类管理、定额配置、绩效调节、有偿使用”的公用房管理原则。此外,双方还就高校公用房管理和服务的有关工作进行了详细探讨。
在调研交流会上,夏祥伟等还特别针对艺术类教学用房的面积核算标准等问题与两所高校的同行们进行了深入和细致的探讨。双方都认为艺术类教学用房的面积核算标准、公用房有偿使用等相关共性问题确实存在较大的操作难度,这也是有关高校亟待解决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还需要教育部门和有关高校共同努力和相互借鉴,以妥善解决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