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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无形资产管理条例》专家咨询会举行


1031日上午,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制订的《华东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华东师范大学无形资产管理条例》(试行)讨论稿专家咨询会在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小礼堂举行,上海市普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边慧夏主任、复旦大学资产管理处余青处长等专家,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叶军、副处长夏祥伟、郦妍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校发展规划办公室副主任文新华主持。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凡是学校层面的规章制度,在颁布之前均需学校规划办组织邀请相关专家咨询论证通过。根据国家教育部和财政部的要求,作为学校国有资产和无形资产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处草拟了《华东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华东师范大学无形资产管理条例》,并经过一年的反复修改和完善后提交学校规划办公室组织邀请专家咨询论证。

叶军向与会专家介绍了《华东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华东师范大学无形资产管理条例》(试行)讨论稿起草的背景、过程以及意义,并对专家们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希望他们开门见山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与会专家对上述两个文件的讨论稿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围绕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重点和难点、无形资产的特点、学校职能部门功能定位与国有资产管理的关系等问题,与会专家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

文新华做了会议总结,感谢各位专家为我校国有资产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所提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