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单位关于企业办理合并、分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正式申请文件,包括标的企业情况简介,可行性研究、方案摘要,本单位内部决策程序及结论等内容;
②办理事项的决策文件,包括单位决议、公司董事会决议或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③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具体方案;
④出资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章程;
⑤出资人货币资金来源证明;
⑥企业审计报告;
⑦新公司章程草案;
⑧企业名称变更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⑨以非货币资金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应提供评估基准日起9个月内的非货币资产评估报告;
⑩中介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其他材料。
①单位关于直接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改制的正式申请文件;
②企业决策文件;
③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企业改制方案;
④法律意见书;
⑤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⑥企业章程;
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⑧其他材料。
①单位关于企业解散、申请破产的正式申请文件,包括拟解散、申请破产的企业情况简介,企业解散、申请破产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摘要,本单位决策程序及结论,资产、债务及人员安置情况摘要等;
②企业解散、申请破产的决策文件,包括单位决议、公司董事会决议或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③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具体方案;
④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解散、申请破产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章程复印件;
⑤企业清算报告;
⑥企业人员安置方案、职工工资的支付及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⑦企业资产、债务处置方案;
⑧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