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所办企业:
近日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9年学校所办各企业(以下简称“校办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以下简称“月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范围
(一)校办企业月报编制范围涵盖学校所办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二)为全面反映校办企业经济运行动态,提高月报与财务会计决算数据一致性,各企业应全级次报送企业数据。
(三)新增企业要及时纳入编报范围,因破产、关闭、重组、财务关系变更等重大事项导致报送口径发生变动时,各企业应及时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编制内容
(一)各企业按照新修订的封面格式填写有关内容,与企业决算报表封面信息保持一致。
(二)各企业编制当月汇总数据,并同时报送各级次企业分户数据。
(三)各企业要加强动态监测和分析,每月向上级企业报送简要的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反映企业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编制和上报要求
(一)月报需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离线版)上报,请各企业务必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软件、参数和操作流程并安装使用。使用旧版软件和参数填报数据的,因数据格式不匹配无法导入新系统,一律不予接受。
(二)切实保护企业商业**。按照“谁产生信息,谁确定密级”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企业的信息是否涉密。凡企业认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认定为涉密的信息,应通过统一报表平台离线客户端报送。
(三)各企业应度重视月报工作,明确企业内部负责部门和人员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健全考核机制,确保月报工作高效完成。请各企业将月报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逐级汇总,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
(四)各企业应做好月报数据的核对工作,确保月报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合理,并于次月5日前将月报、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电子数据发送至邮箱smhuang@admin.ecnu.edu.cn。为增强年度情况完整性,请各单位报送1月份月度快报数据,因春节法定假期影响,上报时间为2月12日前。
(五)每月报表和分析报告的纸质材料于次月7日前汇总后经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逐级汇总,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人:黄苏茂联系电话:62233769 办公室:中山北路校区干训楼531室)。
附件:
华东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