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支撑、增效益、破难题、创一流

关于转发《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学校所办企业:

根据教育部教财司函[2016]85号文件精神,现将财政部印发的《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认真遵照执行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附件:《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华东师范大学国资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