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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所办企业:

为做好我校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做好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教财司函〔201530号)及《财政部关于印发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资〔201463号,要求结合我校产业工作实际,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所办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明确分工,周密安排,积极按时保质地组织编报范围内企业的决算报表填制工作,完成2014年度企业决算报表的汇总工作。

二、各学校所办企业要以真实的交易事项、完整的账簿记录为依据,在全面清查资产,核实债务和权益,正确结转损益,依法进行年终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编制《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并按软件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录入、审核、汇总(合并)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各学校所办企业报送2014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要求

(一)各学校所办企业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前,应将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与审计报告中相关报表的数据核对一致。

(二)各学校所办企业在决算工作中,应进一步加强决算数据的分析工作,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撰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对本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决算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

四、上报内容及上报时间

(一)上报内容

1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封面、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2、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3份;

3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数据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电子版。

(二)上报时间

各学校所办企业请于2015313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到我处,其中纸制版文件需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国资处在收到《2014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软件》光盘后,将及时交付各学校所办企业使用。在此之前,请各学校所办企业预先做好纸质材料。

联系人:   沈伟敏  

联系电话:62224429 62233724

办公地点:干训楼526

 

 

华东师范大学国资处

201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