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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企业:

根据《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2014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4〕58号,下称《通知》)和教财司函〔2014〕222号转发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我校企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符合《通知》及《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的申报条件的方可进行申报。

二、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14年5月7日前,将本单位资金或项目申请纸质文件及电子数据光盘(各一式三份)报送至国有资产管理处(干训楼527室)。

三、联系人:郦妍      沈伟敏

            62233724   62224429

 

 

 

附件:1. 附1—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指南.doc 

      2. 附2-2014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事项申报指南.doc

      3. 附3—附件1附表1-3:2014年进口贴息事项申报附表.xls  

      4. 附4—附件2附表1-9:2014年服务外包和技术出口事项申报附表.doc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