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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学校所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学校所办企业:

  开展高校校办企业统计,是经国家统计局批准的重要统计工作。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及教育部直属单位所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统计(下称校办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要求。请各学校所办企业(下称各企业)重视校办企业统计年报工作,认真落实好统计工作的各项要求。各企业的校办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由企业负责人领导,专人负责。

二、填报范围。学校纳入所属企业2019年度财务决算范围的各级各类企业,均应进行统计。各单位按统计要求填报所参股企业有关信息。

三、填报方式。本次校办企业统计年报采取逐级审核上报的方式,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校办企业统计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填报。请通过http://xqtj.cee.edu.cn/netrep/login.jsp进行登录,登录账号和密码分别为各企业全称、密码未变。

四、填报时间。请各企业于2020年6月17日前通过统计系统完成校办企业统计报表和数据网上申报。

五、联系人:黄苏茂,联系电话:62233769,办公地点:干训楼531室。



附件: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办企业及教育部直属单位所办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103号)





华东师范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