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所办企业:
近日接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国有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0年学校所办各企业(以下简称各企业)经济效益月度快报(以下简称月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构成和编报范围
(一)报表构成
月报报表包括封面、经济效益主要指标表、资产负债主要指标表、生产经营重点指标表。
(二)编报范围
1.校办企业月报编报范围涵盖学校所办境内、境外各级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月报统计范围和口径应与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一致。
3.新增企业要及时纳入编报范围,因破产、关闭、重组、财务关系变更等重大事项导致报送口径发生变动时,各企业应及时说明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报送内容
(一)各企业按照修订的月报封面格式填写有关内容,与企业决算报表封面信息保持一致。
(二)各企业编制当月汇总数据,并同时报送各级次企业分户数据。
(三)各企业要加强动态监测和分析,每月向上级企业报送简要的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反映当月企业经济运行基本情况、主要变动情况及运行中出现的新特点、新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月报需通过财政部统一报表平台(离线版)上报,请各企业务必下载本通知附件中的软件、参数和操作手册并安装使用。
(二)切实保护企业商业**。按照“谁产生信息,谁确定密级”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所报送企业的信息是否涉密。
(三)各企业应高度重视月报工作,明确企业内部负责部门和人员分工,安排专人负责,健全考核机制,确保月报工作高效完成。
(四)学校所属一级集团公司应做好月报数据的审核、分析及汇总工作,并于次月5日前将月报、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电子数据发送至邮箱smhuang@admin.ecnu.edu.cn。一级集团公司应于2月5日前,完成2020年首次报送,报送1月份月度快报数据。
(五)每月报表和分析报告的纸质材料经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逐级汇总,报送至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黄苏茂 联系电话:62233769 办公室:中山北路校区干训楼531室)。
华东师范大学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