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支撑、增效益、破难题、创一流

自我约束、有效调节,优化结构、盘活资源——学校公用房核定及有偿使用工作会议召开



  11月15日,学校机关、直属单位办公用房配置核定工作会议和实体单位公用房核定及有偿使用工作会议分别在闵行校区办公楼和河口海岸大楼召开。40余家机关、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40多个学部、院、系等实体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及相关工作具体负责人分别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嵇渭萍主持,副校长孙真荣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近年来,随着学校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公用房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为进一步加强华东师范大学公用房的规范管理,建立公用房管理使用中的自我约束和有效调节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使用效率,更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服务,国有资产管理处对原《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形成了《华东师范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已于近期发布。



  会上,嵇渭萍就学校公用房管理原则、管理制度、使用管理,校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配置标准和管理细则,以及教学科研实体单位公用房定额标准和有偿使用管理细则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和解读,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进行了分工和布置。


  与会者围绕公用房使用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讨论,就公用房核定及有偿使用工作推行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孙真荣介绍了学校公用房核定及有偿使用工作推行的背景情况,要求大家正确理解和把握文件精神:一、公用房使用的主体责任在各单位,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并将责任落到实处。二、公用房是学校的公有财产,不是“私人领地”。根据工作需要,学校和相关单位可随时进入公用房进行检查。三、“有偿使用”收费不是目的而是方式。学校希望通过有偿使用来提高学校公用房的使用效率,盘活空间资源,保障教学科研工作。四、各单位要正确理解公用房有偿使用的核定标准和配置标准,正确理解“基本保障”、“有偿使用”和“阶梯收费”等政策,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对公用房使用制度进行合理宣传和正确引导。孙真荣要求大家正确认识、把握、宣传和使用好公用房管理和有偿使用的相关政策,深入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挑战性和必要性,并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相关工作。



  会上,孙真荣还对学校“迎双庆促发展惠民生”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设规划和工作安排等情况进行了介绍。他指出,与“C9”高校相比,我校的资源总量依然紧缺,资源结构也不尽合理,各单位要齐心协力,进一步优化资源的分配方式,加快资源的供给力度,盘活楼宇资源,改善办公办学环境。


  学校公用房核定及有偿使用工作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校公用房核定和有偿使用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陆续开展数据核定、公用房核查、有偿使用费用核定和收缴等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公用房调配工作流程,不断推动学校资源的集约、高效使用,更好为学校教学科研等事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