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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


各具体资产管理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25号)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学校国有资产报告的编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要求

请各具体资产管理部门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安排专人负责资产年报工作,保证数据的完整、真实和准确,杜绝虚报、瞒报和错报现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编报内容

各具体资产管理部门以2019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填报行政事业资产报表数据,编制相关单户表和汇总表。

三、报送方式

国资处已对报送内容进行整理,将需要填写的部分邮件发送给相关资产管理人员。

各具体资产管理部门通过邮件于2020年2月24日(星期一)前将填写的单户表发送至国资处李峤峍、谢阳薇邮箱qlli@admin.ecnu.edu.cn;ywxie@admin.ecnu.edu.cn

 

   

联系人:李峤峍、谢阳薇

联系电话:62233863、62233724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表表样

附件2: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编报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的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