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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成】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A区NC101区域公开招租公告


为贯彻落实学校双创工作精神,支持我校大学生创业,学校拟提供部分合适空间用于学生创业项目的实施运行现将闵行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A区NC101区域用于为我校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场地服务。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我校在校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公开招租。现将相关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经营地点:闵行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A区NC101区域,使用面积为20.70平方米。

2、经营范围:能为学生学习和生活提供服务的项目,但对学生学习和生活环境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项目除外。

3、经营形式:引进企业(以下简称“竞租方”)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按时缴纳闵行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A区NC101区域的水、电、天然气等费用(水、电、天然气费用按照学校与竞租方签订的合同条款和收费标准结算)。

4、经营期限:本次招租结果有效期为3年,其他约定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5、租金:每日每平方米不得低于3元,竞租方自行申报租金价格。


二、竞租方资格及竞租条件

(一)竞租方必须具备的条件

1、竞租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经营资质,并按国家政策办妥有关经营手续,无不良信用记录。

2、竞租方须为华东师范大学在校学生创业企业(法人须为我校在校学生且自主经营)。

(二)竞租方需承诺事项

1、竞租方必须做到合法用工,必须按照国家劳动法合法规范用工,向职工提供劳动法所规定的保险、劳防福利及生活保障。竞租方聘用员工必须持有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方可上岗,必须建立相应管理档案。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行业规范和规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因竞租方不规范用工,引起讼争所造成的后果由竞租方负责。

2、竞租方必须妥善保管学校设施设备。竞租方对学校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及相关用品负有爱护之责,并限于双方设定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竞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学校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等。

3、经营期间,竞租方应严格遵守我校各种管理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如果因违规和违法经营所致的罚款、封存、责令停业整顿及终止合同等,均由竞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4、风险责任。竞租方必须对自身经营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并对卫生与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承诺,承担全部的安全、卫生、质量、效益、风险等责任。


、竞租须知

(一)竞租报名

1、报名方式及报名截止时间

通过电子方式报名,有意竞租的请在2019年1月18日17:00前发电子邮件到gcliu@admin.ecnu.edu.cn报名,联系电话:021-62232265,62232260、35303431。

2、竞租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学校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教务处或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在读证明等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作为附件发送,邮件标题注明:闵行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A区NC101区域竞租报名。

未按规定完成报名的竞租方,其提交的竞租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现场勘探

学校不统一组织现场勘探,竞租方可以自行前往勘探。如有疑问请联系曹旭老师021-54345049、15618665566。勘探现场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二)竞租响应

1、竞租响应文件

竞租方应该认真编制响应文件,竞租响应文件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填写《竞租投标书》(见附件1);

2)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及相关经营资质证书;

3)竞租单位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现金流量和利润等信息);

4)竞租方声明函(见附件2);

5)拟使用设备(若涉及)的具体品牌、功能介绍(包括提供设备的检测合格报告,产品参数证明等);

6)拟提供的服务方案和承诺。

响应文件必须胶装,正本一套,副本七套,正副本一起包装好并密封加盖单位公章。

2、竞租投标时间:

竞租方必须在2019年1月25日上午9:00前将密封好的响应文件送至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北楼(原保卫处楼)5103室。迟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开标及评审

1)开标时间:2019年1月25日上午9:00

2)开标地点:中山北路校区办公楼北楼(原保卫处楼)5103室

3)竞租方法人参加开标和答辩,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果委派他人,应提供法人授权书,参加开标和答辩者应该带好身份证和学生证备查。

4)开标结束后,抽签决定答辩顺序。

(三)竞租答辩及评审

1、华东师范大学组建评审谈判小组,开标结束后随即进行评审谈判会。

2、竞租方派代表参加答辩会,每个竞租方花5分钟时间介绍本单位拟经营的品种、租金报价、优势与不足、服务方案和承诺、成功案例等,并回答评委提问并就可能的优惠和服务等进行谈判。评委根据响应文件和答辩谈判中获取的信息进行评分。在评审时凡是评委一致评定不合格的竞租方作不合格处理,不再给予评分。

3、根据每位评委评分结果从高到低排序换算成相对分,最高的得1分,次高的得2分,依次类推,最后将各位评委的相对分加和作为每个竞租方的最后得分,相对分总和最低的为第一排序,次低的为第二排序,依次类推。

(四)评审结果及后续处理

1、根据各竞租方最后排序,取前2名作为竞租候选人在华东师范大学采购信息网上公示3天。

2、公示结束后,由华东师范大学相关部门负责跟排序第一的竞租方商谈具体事宜及合同。如果不能达成一致的合作,则依排序依次跟后面的候选人商谈具体事宜及合同。

3、合同期内每年由相关部门对竞租方考核,考核不合格自动终止合同。


特此公告!


附件1:竞租投标书.docx

附件2:竞租方声明函.docx

附件3:经营地点图示.docx



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