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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各类资产盘点工作的通知


各具体资产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根据《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教育部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华东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文件要求,正式启动2019年度学校各类资产盘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盘点基准日及范围

本次资产盘点基准日为2019年10月31日,在此时间之前入账(含受赠)的资产均在盘点范围内。

二、盘点责任单位

1.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盘点房屋(含附属电梯)、构筑物、土地、土地使用权、长期投资;

2.财务处负责盘点流动资产中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盘点设备(通用设备和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家具、用具、装具;

4.档案馆、博物馆负责盘点档案、文物、陈列品;

5.图书馆负责盘点图书(含古籍和拓片);

6.后勤保障部负责盘点校部陈列品、植物、总务仓库资产以及后勤自筹账目资产;

7.基建处负责盘点在建的房屋、构筑物;

8.学校办公室负责盘点商标权;

9.科技处负责盘点专利权、非专利技术、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

10.信息化治理办公室负责盘点域名。

三、盘点工作要求和具体安排

(一)工作要求

各具体资产部门的负责人、资产管理员、资产使用人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以保证本次盘点工作“全口径、全覆盖”。

本次盘点工作基于高等院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久其系统”,网址:http://202.120.83.97/zcgl)的资产明细账为依据。各具体资产部门须逐一核对名下资产,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二)工作安排

1.自查阶段

请各资产管理员以“久其系统”为准进行盘点。盘点结束后完成《盘点汇总表》(详见附件1)、《盘亏资产汇总表》(详见附件2)、《盘盈资产汇总表》(详见附件3)。对在库资产的使用状况进行登记以及对需要修改的字段进行标注。最终形成本单位《资产盘点报告》(详见附件4)。上述材料电子版均发送至qlli@admin.ecnu.edu.cn。其中《资产盘点报告》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签字盖章,纸质版于2019年12月20日前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

2.核实阶段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会同财务处等单位对各类资产盘点结果进行核实,若遇特殊情况,将上报学校资源保障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研究。审核完成后,各具体资产管理部门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久其系统”中资产卡片等数据更新,并做好财务账目的核对处理工作。

3.总结阶段

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汇总各具体资产管理部门的数据与情况,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盘点结果和问题进行审查,形成华东师范大学2019年度各类资产盘点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在一定范围内对盘点结果进行公布。

联系人:李峤峍、谢阳薇   

联系方式:62223863、62233724

办公地点:中山北路校区干训楼525、527室

电子邮箱:qlli@admin.ecnu.edu.cn

          ywxie@admin.ecnu.edu.cn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1:《盘点汇总表》

附件1:盘点汇总表


附件2:《盘亏资产汇总表》

附件2:盘亏资产汇总表


附件3:《盘盈资产汇总表》

附件3:盘盈资产汇总表


附件4:《资产盘点报告》

附件4:2019年资产盘点工作报告模版